每日一讲:
(多选题)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本题城市网】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62题
【正确答案】AD
【名师解析】
根据《刑法》第292条对聚众斗殴罪的规定,聚众斗殴并没有目的上的要求,只需要具有聚众斗殴的故意。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D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B项错误。聚众斗殴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包括持械聚众斗殴。没有持械,仍旧参与斗殴的,构成本罪既遂。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