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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事部、建设部
《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的通知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管理素质,维护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手推出《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制度。为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北京晟宫培训决定于2010年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
【国家要求】 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
物业管理师只能在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
报名网址: 北京人事考试网 http://www.bjpta.gov.cn/
项目介绍网站: http://www.86train.com 注册物业管理师专区---项目介绍
培训对象 |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物业从业人员等。 |
培训内容 |
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指定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四个科目考试为重点,由业界 |
申报条件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专业毕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说明: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
收费标准 |
26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 |
考试时间 |
2011年9月 隔周末上课 |
备 注 |
1、实战专家、教材编委授课+精辟的案例分析+针对性强的串讲; 2、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重修 ; 3、有效就业保障, 高通过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