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央电视台法律顾问、国土资源部法律顾问,李显冬教授,前来珠海市华南财贸培训学校讲授《民法学》。
时间为元月16、17日(周六、周日)两个白天。上午8:40-12:00,下午2:00-5:30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政法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校,为适应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经广东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备案批准,特在珠海举办“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目前我国为在职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又一重要渠道。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按照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学员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掌握“经济法”专业的理论和实务知识,达到“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
二、招生对象
1、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领导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3、公、检、法、司等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在职人员。
4、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从业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员。
免试入学,通过资格审查后,由中国政法大学发给入学通知书。
报名时间:1月——3月 开学时间:9月(开学典礼和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四、课程设置
1 |
民法学总论 |
2 |
合同法与担保法 |
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4 |
法理学 |
5 |
金融法、税法、票据法 |
6 |
公司法与证券法 |
7 |
中国涉外法律制度与WTO规则 |
8 |
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 |
9 |
经济法基础理论 |
10 |
现代经济理论与政策 |
11 |
国际经济法 |
12 |
知识产权法 |
13 |
保险法、劳动合同法 |
14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企业破产法 |
15 |
物权法与债权法 | |
五、学习形式
学制两年。由中国政法大学选派国内知名教授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硕导、博导前来珠海授课。教学方式一般每月一次,利用周末双休日面授。
六、教学方式
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考试(考核)方式及科目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一致,两年共计面授12—16门课。
七、硕士学位授予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合格后,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
八、收费标准
学费:16000元/两学年 教学管理费:2000元/两学年 学费和教学管理费可按学年缴纳。
教材费:800元/两学年 报名注册费:200元。教材费及报名注册费报名时需一次性缴清。
报名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1038号(中电大厦东约90米处高乐大厦东侧第3间)
咨询电话:0756-3369863 8837399 3361736 祝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来珠海授课教授情况一览表
李显冬 中国政法大学博导 中央电视台法律顾问、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赵红梅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建设部法律顾问
隋彭生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北京市法律顾问、曾多次参加物权法立法活动
费安玲 中国政治大学博导 知识产权法协会秘书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副院长
杨秀清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魏敬淼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梅慎实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马志冰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吴景明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国家立法咨询专家、中消协总法律顾问
张 锋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建设部法律顾问、高级律师
王 娣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邬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全国著名教授
江兴国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孙选中 中国政法大学博导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
薛小建 中国政法大学硕导 宪法研究所副所长
86-0756-337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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