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人事考试网2016年全国翻译资格考试考务通知”,可知:2016年5月北京一级翻译笔译考试资格审核要求如下:
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和台湾地区居民,在成绩合格后领取证书时,须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考取得的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翻译专业职务证书;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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