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键业务流程/环节控制(★★★★★)
(一)授信权限管理
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在设立授信权限方面作出职责安排和相关规定,并对弹性标准作出明确的定义。授信权限管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给予每一交易对方的信息须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②集团内所有机构在进行信用决策时应遵循一致的标准;
③债项的每一个重要改变(如主要条款、抵押结构及主要合同)应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④交易对方风险限额的确定和对单一信用风险暴露的管理应符合组合的统一指导及信用政策,每一决策应建立在风险一收益分析基础之上;
⑤根据审批人的资历、经验和岗位培训,将信用授权分配给审批人并定期进行考核。
(二)贷款定价
贷款定价的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市场、银行和监管机构这三方面是形成均衡定价的三个主要力量。
贷款最低定价一(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贷款额
其中,资金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权成本;经营成本包括El常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风险成本指预期
损失,即预期损失=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资本成本主要是指用来覆盖该笔贷款的信用风险所需经济资本的成本,在数值上等于经济资本与股东最低资本回报率的乘积。
(三)信贷审批
信贷审批是在贷前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由获得授权的审批人在规定的限额内,结合交易对方或贷款申请人的风险评级,对其信用风险暴露进行详细的评估之后作出信贷决策的过程。
信贷审批或信贷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审贷分离原则。
②统一考虑原则。
③展期重审原则。
(四)贷款转让
贷款转让(又称贷款出售)通常指贷款有偿转让,是贷款的原债权人将已经发放但未到期的贷款有偿转让给其他机构的经济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或转移风险、增加收益、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经济资本配置效率。大多数贷款的转让属于一次性、无追索、一组同质性的贷款(如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在贷款二级市场上公开打包出售。
(五)贷款重组
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按原有合同履约时,商业银行为了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而对原有贷款结构(期限、金额、利率、费用、担保等)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
贷款重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属于可重组的对象或产品。通常,商业银行都对允许或不允许重组的贷款类型有具体规定。
②为何进入重组流程。对此应该有专门的分析报告并陈述理由。
③是否值得重组,重组的成本与重组后可减少的损失孰大孰小。对将要重组的客户必须进行细致科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④对抵押品、质押物或保证人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估。
贷款重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调整信贷产品;减少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贷款展期或缩短贷款期限);调整贷款利率;增加控制措施,限制企业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