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6-6
突破点1:房地产开发 1、超过约定开发时间不开发的处理: (1)超过约定1年——可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超过约定2年——可无偿收回 例外: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前期工作 突破点2:房地产转让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 (1)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投资开发要求: 房屋建设工程-完成开发总额25%;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或其他用地条件 2、禁止转让的房地产: (1)不符合法定条件 (2)查封或限制、 (3)收回土地使用权、 (4)共有房地产未书面一致、 (5)权属争议 (6)未领取权属证书F38 3、商品房预售 (1)预售条件 1)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额25%,且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 预售备案: 向房产部门对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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