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会金融
注册会计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专业科目指导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会金融 >> 注册会计师 >> 专业科目指导
站内搜索: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计算一次性奖金所得税方法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25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知识点十六、计算一次性奖金所得税的方法
    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注册会计师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