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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商品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25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七章 税务代理
    知识点五、商品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
    增值税代理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申报。
    采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以下报表与资料:
    报送资料  备查资料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②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③《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④《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①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②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③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免税农产品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④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⑤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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