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23
11、中国公民李某2012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000元。 (2)6月份,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中奖20万元,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干旱地区捐赠8万元。 (3)8月份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李某在原单位工作年限为9年,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87500元,1-8月工资4500元/月,假定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9月另谋一职,月工资15000元。 (4)11月份,在A国取得税前翻译收入3万元,在A国已经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5)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1万元。 假定李某当年的工资保持稳定,请按项目计算李某2012年应纳或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000)×(1-20%)×20%×(1-30%)+(1000+1000+1500-800)×20%×(1-30%)=1274(元) (2)捐赠限额=200000×30%=60000(元) 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以捐赠限额为限计算个人所得税。 彩票中奖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60000)×20%=28000(元) (3)一次性补偿金超过上年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9=6388.89(元)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388.89-3500)×10%-105]×9=1655(元) 1-8月从原单位领取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8=240(元) 9月及以后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3500)×25%-1005]×4=7480(元) (4)翻译收入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境外缴纳5000元,低于5200元,其差额200元应当在我国补缴。 (5)讲课费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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