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要求,现将泰州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先登陆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www.xue.net://kzp.mof.gov.cn/),点击考试报名,进行报名注册。第二阶段: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审核、读取二代身份证(拍照)、交报名费及订书费、打印报名审核表。第三阶段: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5月11日凌晨0:00开始,报名网页自动关闭,且今年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逾期后果自负,此后不论考生是否有成绩,财政部不会再次开网。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记住本人报名注册号、登陆密码,以便自己修改和审核确认时使用。
(因使用12位从业资格证书号无法报名的考生可用二代身份证号18位代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2013年5月5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照常工作)。
(三)审核和确认地点:
审核点 |
地点 |
联系电话 |
泰州市直 |
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309室(海陵南路302号) |
0523-86888085 |
泰兴市 |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 |
0523-87712670 |
靖江市 |
靖江市中华会计函授站 |
0523-84812889 0523-89180686 |
姜堰区 |
姜堰区财政局会计科706室 |
0523-88233106 |
兴化市 |
兴化市英武中路306号 |
0523-80218933 |
海陵区 |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府前路3号) |
0523-86242112 |
高港区 |
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
0523-86966125 0523-86960228 |
(四)报名条件:按财政、人事两部公布的财会[2000]11号文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明确的报名条件执行,即除具备各项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五)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资料: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5、第二代身份证(用于采集考生照片);
(六)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考试报名年度(2013年)当年年底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申请参加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3、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13年年底。
(二)考试方式和地点
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考点设置在泰州市海陵区,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13年5月5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照常进行)。
现场确认地址: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309室(海陵南路302号)。
泰州地区报考人员必须于5月5日-11日期间,携带单位签章的《考生报名表》、学历证书、会计师证书、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统一到泰州市财政局审核,也可于9日前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初审后集中到泰州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各市(区)咨询电话:靖江0523-89180686、泰兴0523-87633552、兴化0523-80218933、姜堰区0523-88233106、海陵区0523-86222387、高港区0523-86966125、市直0523-86888085)。
(四)考试报名程序
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报考人员首先按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xue.net://kzp.mof.gov.cn)网站,完成网络报名,打印输出《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缴费手续。
三、考试级别、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纲 (一)考试级别:
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2014年-2016年)有效。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时间、考试方式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20日之间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每半天为一个批次,考生进入考场,并完成2门考试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泰州市今年试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泰州地区实际考试批次按实际报名人数分配,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中、高级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仍采用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实际批次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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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10月26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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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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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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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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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四)#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先取得“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的“承诺书”栏中签名确认,再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带全所有资料到资格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等事项。如有弄虚作假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准考证的打印: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为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9月3日- 13日,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13年10月15日-25日。
(三)考试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文件规定,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60元/科。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考试用书书款另外收取。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