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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知恩言谢入法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28
    【背景链接】
    马丁·路德·金曾说过,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正面临着这样的两难境地,尤其是好人沉默的问题越发突出。之前出现的“彭宇案”、“许云鹤案”都在社会中引发了轩然大波,不少人坦言以后不敢做好事了。此后类似广东佛山女童小悦悦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事件一个一个的被报道出来,老人摔倒无人搀扶,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为了提倡和保护做好事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知恩言谢入法,引起了舆论的巨大反响。
    【解析】
    一、知恩言谢入法事实上是在用法律为我们的道德保驾护航。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是道德底线,现在却由法规来强调,这是道德之痛。换句话说,在善良人们的“道德想象”里,是不该出现受益人不感恩这一情形的。近年来知恩不报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见义勇为受益者甚至连说声“谢谢”都吝啬。很多人已经发现道德的力量越来越薄弱,对当今社会的道德状况表示担忧。要想彻底改变这一现实,仅凭说教是不够的。今天许多道德领域内的问题,根本无法通过单纯的道德来解决。拒绝法律,只能让道德问题更加无解。既然我们忧虑当前的道德现实,那就应该采取各种举措,来为道德增温。
    二、知恩图报入法最终的效果令人担忧。
    首先,《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只是提出见义勇为受益人应该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任何法律法规如果没有具体的执行细则,容易流于形式,无法产生实质性的效果。什么是合乎规定的谢意和慰藉?是物质层面上的还是精神层面上的?慰藉必须依附一定的物化内容,才有意义。否则,就是空的。倘若见义勇为受益人不表达谢意、予以慰藉,怎么办?有相应的惩罚或制裁规定吗?2012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性购买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要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但是有关地方监管部门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检查制度,如何实名登记、资料保存等都没有明确,操作起来有难度,也没有任何的惩罚制度。导致该规定形同虚设,收效甚微。
    其次,《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同样也有笼统模糊的问题,也应具体化。否则容易被利用,被一些人用来钻法律上的空子。各类补贴性的法律文件即便仍旧存在被钻空子的情况,而现在如此笼统的规定不仅难以施行,更容易让人钻空子,成为腐败的通道。
    三、见义勇为需要制度撑腰
    对见义勇为既要有社会舆论的褒奖,还要有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团体等的自愿赞助,更要有制度保障,法定奖励和救助是底线,还应辅以保险、单位救济等其他手段。面向未来,还需要更多的法律为见义勇为“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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