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应收帐款等科目(帐面余额)
银行存款 (支付的补价)
应交税费(支付的相关税费)
4.接受捐赠取得的存货
(1)成本的确定
①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凭据的金额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
②捐赠方不提供有关凭据的,参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价估计的金额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
(2)税法有关的规定
①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作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企业取得的非货性资产金额较大的,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的内容
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
②由捐赠方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③不包括受赠方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4)按会计准则确定的入帐价值的内容
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
②由受赠方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③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由受赠方支付)
(5)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按会计准则确认的入帐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税法确定价)
银行存款 (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 (支付的相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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