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
执业医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经验交流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医药 >> 执业医师 >> 复习指导
站内搜索:

2013年中西医综合辅导:辩病与辩证的关系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26

    证和病二者有密切的关系。但严格说来,证和病的概念不同,证是证候,是指疾病发展阶段中的病因、病位、病性、病机、病势及邪正斗争强弱等方面情况的病理概括。而病则是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致病因素引起的一种以正邪相争为基本形式的病理过程。一个病可以有不同的证,同样相同的证亦可见于不同的病中,所以有“同病异证”、“异病同证”的说法。
    如感冒病,其证有风寒证和风热证的不同,须用不同的治法;再如头痛与眩晕虽属两病但均可出现血虚证候。因此,既要辩证,又要辨病。
    辨证既包括四诊检查所得,又包括内外致病因素及病位,全面而又具体地判断疾病在一定阶段的特殊性质和主要矛盾。而辨病则是按照辨证所得,与多种相类似的疾病进行鉴别比较,同时进一步指导辨证,最后把那些类似的疾病一一排除,得出疾病的结论。在得出结论之后,对该病今后病机演变已有一个梗概,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辨证,便能预料其顺逆吉凶,而更重要的是经过辨病之后,使辨证与辨病所有的治疗原则与方药结合得更加紧密,以达到提高治疗效果,少走弯路的目的,总之,“病”是从辨证而得的,一种病有一种病的变化规律,这个“病”的规律,又反过来指导辨证。辨证--辨病--辨证,是一个诊断疾病不断深化的过程。
    我们不能只以辨证为满足,必须既辨证,又辨病,由辨病再进一步辨证,二者不可偏废。


执业医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执业医师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